四川拟实施独生子女照料假,每年不低3天,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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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父亲节,
小编在此给全天下所有勤勤恳恳、吃苦耐劳、
任劳任怨、疼爱妻儿的老爸们说:
父亲节快乐!
另外,小编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带给大家
四川拟实施独生子女“照料假”了!
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就《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代拟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第三十条提出,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划 重 点
休假应符合至少三个条件:
1、独生子女;
2、父母年满60周岁;
3、处于患病住院治疗期间。
还有值得注意的一点是,
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具体措施尚未出台!
消息出来后,也引发网络上的激烈讨论。
按照划重点的内容,
身为独生子女的小编想说,
别让我休这个假,我只愿父母健康平安!
有网友认为这对独生子女来说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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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担心落实起来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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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觉得三天实在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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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归纳了一下政策在落实时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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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落实么?对于私企和一些私人老板,这些事情能落实到位么?
2、落实到位后,能否保证这些企业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和签订合同时没有歧视?
3、3天照料假?比如家在交通不便利的地方,在成都上班,3天估计有两天在路上吧。
其实,在四川之前,
河南、福建、湖北已先后试水
10天到20天不等 名称叫做“护理假”
河南:20天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福建:10天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规定,父母年老患病独生子女每年有10天带薪护理父母假,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可处于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湖北:10天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鼓励用人单位为赡养人探望老年人、带父母旅游或者照顾失能及住院老人提供休假便利。修订草案还特意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父母年纪越大天数越多
关于独生子女“照料假”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海滨今年3月就曾建议,为独生子女的公民设立带薪年假,让独生子女的孩子们能有时间照顾日渐衰老和多病的父母,这也体现对履行了计划生育的公民义务而成为独生子女父母的关爱责任。
他建议通过修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确定独生子女的职工增加照顾老人带薪年假天数和使用方法。
他说,带薪年假可以采用多种灵活的方式。“例如,父母65岁以上独生子女,每年可有2天或3天带薪假;父母70岁以上时,可以有3天或5天;父母75岁以上可有5天或7天,最多为8天至10天,适当考虑照顾双方父母的情况。子女可以把假期拆分开使用,也可以将年假期累积起来使用。
对于这个政策你又有什么看法呢?
来聊聊吧~
▍综合:成都商报、腾讯新闻
▍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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